问题 | 我想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
释义 | ? ? ? 一方想起诉离婚涉及的主要是财产、子女及能否判决离婚的问题,需要的证据也是围绕如何分配财产、取得子女抚养权和感情确已破裂相关材料。 一. 在财产方面基本证据: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二)、对方是否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三)、对方是否有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四)、对方是否在婚姻期间有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的证据。 二、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基本的证据: (一)、想要抚养权方的一方是否有固定收入的证据。 (二)、想要抚养权的另一方精神状况是否适合和子女共同生活的证据。 (三)、想要抚养权的另一方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虐待、遗弃等损害子女人身权益的证据。 (四)想要抚养权的一方是否对子女教育、生活有利的证据。 三、在想要判决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方面的基本证据: (一)、对方是否存在《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的证据。 (二)、双方是否存在婚姻无效的证据。 (三)、一方拒绝生育的相关证据。 (四)、双方多年生活不和谐等相关证据。 (五)、一方精神状况不能维持夫妻生活的证据。 四.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基本证据: (一)、对方是否存在重婚、和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总之,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是和你的诉讼请求有关。在收集证据时注意收集手段和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否则该证据会无效影响诉讼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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