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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残鉴定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释义
    一、伤残鉴定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二、司法鉴定必须在当地进行吗
    司法鉴定不一定必须在当地进行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三、申请司法鉴定二审申请该如何做
    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伤残鉴定需要带上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鉴定机构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一定要选择有权威的机构,这样鉴定出来的结果才会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可的,避免二次鉴定,耗费时间和精力。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4]《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5]《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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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