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工程事故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我国工程事故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号) 第十三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二、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二)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五)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几级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我国工程事故立案标准的内容,我国发生工程事故,对于符合重大事故罪立案标准的,当地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进行调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百三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