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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死亡补偿标准是多少
释义
    一、医疗死亡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994年公布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赔偿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四)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丧葬补助金多少钱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7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8项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三、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被扶养人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参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法律对抚恤金的分割并无明确规定。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客观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死亡补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因为医疗机构把患者给弄死了,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的,这种医疗纠纷问题必须要鉴定事故的责任方,如果是故意行为的话,有可能会构成犯罪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零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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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