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财产权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侵犯财产权如何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害财产权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本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 三、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由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基本权能组成。侵犯财产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权的财产。根据刑法典第91条的和92条的规定,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它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而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也以公共财产论。 以上是一篇关于“侵犯财产权如何赔偿”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侵犯财产权如何赔偿,经过分析,这种情况需要根据侵害财产权来进行赔偿,除此以外,如果对于侵犯财产权方面的事情,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当事人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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