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警队刑事案件流程 派出所不会把案件移交给刑警队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二)不可以重复立案的,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代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子,派出所立案后,刑警队不会再受理同一个刑事案子。  二、什么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三、涉外刑事案件执行的规定 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省级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后,应当指定罪犯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省级公安机关在收到原执行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转交的原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后,应当指定罪犯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刑警队刑事案件流程”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刑警队刑事案件流程,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这种情况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定程序处理。对于刑事案件,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