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走司法程序 |
释义 | 一、轻伤一级走司法程序 殴打至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二、打人致轻伤怎么判刑? 打人致轻伤是属于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刑的两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害人伤势轻微,对社会影响不大且被害人也有过错的行为,或被告人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的个人经济损失,处于拘役或管制。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伤势轻微,判为有期徒刑半年;伤势在轻伤和重伤之间的,被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伤势逼近重伤的情况,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三)雇佣他人施行伤害行为者,增加基准刑20%以下。 (四)减少基准刑20%的情形: 三、派出所一旦立案就必须结案吗 不一定,以下几种情况派出所会对其进行销案处理。 1、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 2、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 3、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 4、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轻伤一级走司法程序”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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