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到期不缴纳罚款会怎样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到期不缴纳罚款会怎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后,如果当事人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不服行政机关罚款该怎样维权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三、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罚款如果是当场缴纳的就要当场缴纳,如果是不是当志缴纳的,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后,如果当事人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处罚到期不缴纳罚款会怎样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