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主体用工 |
释义 | 一、什么叫主体用工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用工的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二、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一)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 考勤记录; (五)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用工的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成为用工的主体,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什么叫主体用工,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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