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旷工不来上班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员工旷工不来上班如何解决 劳动者旷工达到一定时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既不请假,又不辞职,不上班的,或者假满后不请假不上班的,符合原劳动部关于旷工的定义,用人单位应当做好考勤,按旷工处理。旷工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数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出于人性化和有理有据的考量,用人单位可以在旷工天数达到解除合同条件之前,书面通知劳动者复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辞退后工资不给怎么办? 辞退后工资不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公司。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属于违约,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员工旷工不来上班连续旷工三天会对旷工职工进行解雇,每个公司是不一样的规定,一般都是三天。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员工旷工不来上班如何解决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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