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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5%怎么算
释义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计算计算公式为: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二、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
    (一)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二) 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按照目前房地产税收政策,开发商需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三) 土地增值税简单理解就是开发一个项目获得的利润部分,这部分利润将按一定比例缴税。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主体是谁
    (一)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二) 所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就是现有的权利人,也就是我们所要转让的房产的权利人,也就是卖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5%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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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4: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