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假药与伪劣产品有什么区别
释义
    一、假药与伪劣产品有什么区别
    首先,犯罪的客体不一样,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体是假药,范围比较狭窄,而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范围较宽;
    其次,犯罪要件不同,假药罪的要件是只要生产或销售假药,就构成犯罪,而伪劣产品罪的要件是生产或销售达到一定额度才会构成犯罪;
    第三,最高刑不同,假药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伪劣产品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二、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药品案件解释》第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2)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3)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4)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5)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6)2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7)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药品案件解释》第2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体是假药,范围比较狭窄,而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范围较宽。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假药与伪劣产品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3: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