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分户拆迁时候有用吗? |
释义 | 一、离婚没分户拆迁时候有用吗? 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 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二、拆迁补偿款一般多久打过来? 搬迁赔偿款一般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如下补偿: 1、房屋补偿费(也叫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拆迁补偿标准低,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虽然说,法律并没有统一补偿标准,但是也给出了大原则,就是不能低于被征收房屋周边市场价,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如果低于这两原则,那么被征收人首先可拒绝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 其次,要试着与征收方协商,虽然对方比较强势,也知道协商成功的概率比较小,但只要有一点点协商的机会,我们都应该要牢牢的抓住,尽可能的争取合理补偿。 最后,如果与征收方就补偿一事没有协商成功时,可申请裁决。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在这里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在下发的各种文件中告知了你起诉讼期限,而且被拆迁人又知道拆迁行为也已经发生,那么就从这个时候算起,其起诉期限为6个月,被征收人就必须要在这6个月内提起诉讼,错过这个期限,那么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没有了。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没分户拆迁时候有用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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