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待定的条件 |
释义 |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条件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 1、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要如何处理 对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无外乎有两种。一是经过追认使其变成确定有效的合同,二是通过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其变成确定不生效的合同。 1、追认,合同生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2、撤销,合同不生效 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合同效力待定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之后就产生了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的生效还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之后才会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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