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混凝土合同付款方式 |
释义 | 一、混凝土合同付款方式 混凝土进度款一般与工程的施工进度、甲方工程款支付直接关联,因此,对混凝土进度款可使用以下几种方式(文中数字仅是举例,仅供参考,下同): 1?按月支付: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应混凝土决算金额的70%。 2?按工程形象进度: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支付已决算金额的70%,以后每四层形象进度支付已决算金额的70%,主体结构封顶支付已决算金额70%,混凝土供应结束支付已决算金额的70%。付款条件成后,甲方应在10日内付款。 3?按累计供应量或金额:当混凝土供应至1000方或累计金额达100万元,甲方应支付已决算金额的70%,并以此类推。付款条件成后,甲方应在10日内付款。 二、混凝土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注意事项 1、合同签定前的准备 (1)我们业务员在洽谈一个项目时,必须对对方企业所属性质(是否挂靠)、资质要有必要的了解,近年来的经营情况、诚信度要摸底。 (2)原则上,合同对方单位的签章应为公司法人章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同时,由对方单位填写信息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对方单位为非本地区单位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必备附件。 (3)如对方单位的签章为分公司或办事处章时,除由对方单位填写信息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外,还必须提供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两项缺任一项则不得签约盖章。 (4)对对方单位的签章为项目部章时,除由对方单位填写信息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外,还必须提供总公司项目委托书复印件。 2、合同签定过程注意事项 (1)价格问题 政府为规范混凝土市场,每月都要公布各种混凝土的政府基准价,一些公司图其简便,在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时,约定价格只写在政府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百分之几,这样约定比较笼统,为了避免将来举证不足的风险,还是具体约定为好。另外还应就对此价格是否包含运费、泵送费等约定清楚。 (2)数量及计量问题 在建筑市场比较完善的发达地区,一般混凝土数量约定按图纸设计数量计算,这无疑增加了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成本。在建筑市场欠发达地区,一般按卖方实际供应量计算,这相对是公平的。如约定按图纸设计量计算,则应注意供货方应向施工方索要施工图纸的原件,在合同中对图纸变更的部分作出明确约定,对浪费的混凝土如何处理也要作出明确约定。 (3)货款结算问题 在审查一些企业的混凝土合同时,发现阶段货款结算时全部采用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方式,即根据工程进展付货款。笔者认为这样作出约定欠妥,无疑增加了供货方的监督义务和成本。供货方知道第几层完工的时间和主体封顶的时间比较被动且缺乏证据。不如约定按月结算,按进度的供货方量结算,因为这对生产企业来说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主动权。 3、合同的评审 企业要有专门的合同评审小组,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评审制度,一般由经营负责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法务负责人(或合同管理人)组成。 (1)对方要求的条款企业能否满足,对有争议的文字要进行推敲,如工程封顶和工程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就相差大了。 (2)企业应聘请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为合同把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要熟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3)不得采用手写或打印不规范、不完整的合同,细节上条款写进合同中,避免或少用君子协议或口头承诺,以免今后出现争议。 (4)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风险转移,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4、合同的履行 (1)施工方的配合交货和合理安排施工是施工方的义务,即施工方准时报用货计划,合量安排施工时间,积极配合收货验收。在现实交易中,经常见到施工方报计划或早或晚,供货方的车队到达目的地时,发现施工方的工地还没整理完毕,车队还得等,大大影响了混凝土的浇筑时间。还有的是计划报的晚了,供货方没办法及时组织供应等。另外,常见的是施工方无故拖延拒不组织验收,或者是找不到相关负责人,均影响混凝土浇筑时间,导致生产厂家的混凝土在工地等待时间过长,容易造成质量隐患。施工方在施工时,供货方派出技术人员指导或监督,避免将来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纠纷。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方是否严格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真正履行合同,业务员要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方口头承诺到时变成死账、烂账。 (2)关于送货单汇总的确认,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由合同附件信息表中指定的现场收货人签字确认; ②由合同附件信息表中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或合同的委托人签字确认; ③由合同对方单位加盖公司法人章、合同专用章或是与合同签章相一致的章。 (3)关于发票确认书的送达回单,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由合同附件信息表中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或合同的委托人签字确认; ②由合同对方单位加盖公司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是与合同签章相一致的章。 (4)业务结束后,填写应收款对账单进行应收款对账,应收款对账单的确认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由合同附件信息表中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或合同的委托人签字确认; ②由合同对方单位加盖公司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是与合同签章相一致的章。 5、合同供货结束 (1)合同结束后,业务员应及时把合同结束时间和情况通知销售统计人员。 (2)销售统计人员根据发货时间、数量,货款回笼的时间、金额,以及应收款的数额制作明细表,报法务办。 (3)法务办根据合同和销售统计的明细表,检查送货单汇总、发票确认书是否齐全,货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是否遵守合同的约定,据此分析应收帐款的风险,并根据以上情况出具一份分析报告报送总经理。 (4)总经理根据分析报告,对单证不齐全的工程合同,督促业务员设法及时补全单证;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催促业务员进行催讨;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通过业务员了解对方单位情况,并根据货款催讨情况采取一定措施。 (5)业务员根据总经理的要求补全单证,催讨货款,并协助采取其他措施。 6、争议解决方法 在约定管辖地法院时,为了减少诉讼成本,最好约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有些合同约定,在工程所在地或买方所在地管辖,此类约定针对卖方非常的被动,因买方一般都是建筑单位,注册地与工程所在地无任何关系,建筑工程队流动性大;还有的约定为仲裁或诉讼,这种约定等于没约定,约定只能是唯一的。 7、工程结束后尾款的管理 因混凝土行业的特殊性,工程结束不久,施工单位就会赶往下一个工程,流动性很大,所以针对已结束工程尾款,应当重点把握合同约定尾款付清时间,超出时间应该及时催讨,必要时可委派公司法务办出具《律师函》催讨,对超出时间还没有还款的工程,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并做好诉讼保全工作,使企业利益及时得到有效保障。 三、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怎么处理 1、直接加固法 需要通过合理的方式来增加结构抗力,在加固之前,最好先卸载,加固完成以后,再恢复使用荷载,这样就不会对混凝土造成任何的影响,同时施工起来也比较方便,如果直接在原结构上施工,往往是很难实现的。 2、间接加固法 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减少混凝土的作用效应,从而就可以提高结构安全度了。比如说你可以将重负荷楼面改成轻负荷,使用荷载降低至原来的0.5~0.25,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结构安全度。 3、综合加固法 这个要结合受力特征、结构状况等因素进行考虑,选择直接加固以及间接加固的方法,处理出来的效果是最好的,选择的人数也比较多,建议把这种方法作为首选。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混凝土合同付款方式”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因混凝土行业的特殊性,工程结束不久,施工单位就会赶往下一个工程,流动性很大,所以针对已结束工程尾款,应当重点把握合同约定尾款付清时间。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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