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伤轻伤鉴定标准 |
释义 | 一、重伤轻伤鉴定标准 (一)重伤一级 1、植物生存状态。 2、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3、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4、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5、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重伤二级 1、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2、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5、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6、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7、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8、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9、外伤性脑脓肿。 10、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11、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12、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13、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14、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15、外伤性尿崩症。 16、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17、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二、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三、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5、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我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重伤轻伤鉴定标准”的知识,我们能够知道重伤的鉴定标准严格是根据伤情特征进行划分的,并且根据不同的伤情也还会划分为重伤一级或者是重伤二级。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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