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做鉴定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保护现场,并将车辆和相关物品统一保管,联系价格事务所对损坏的车物进行鉴定,当事人通知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派员到场检验; 2、对于车物的损失价格鉴定完毕后,在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做出鉴定结论,需要做尸体检验的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委托相应机构进行检验; 3、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接收到损失价格鉴定书的后五日内,可以向交警支队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相关部门在十天内做出重新鉴定结论; 4、鉴定结论经当事人确认无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予以生效。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共有12种。分别是尸体检验、轻重伤鉴定、成伤机制鉴定、伤残评定、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车辆定型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微量物质鉴定、物证鉴定。 三、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评估流程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的流程为: 办案交警填写委托书; 办案交警或当事人将委托书送区县物价部门评估定损; 评估人员通知当事人定损评估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到定损车辆存放地参加损失评估鉴定; 物价部门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 物价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鉴定结论书交纳鉴定费;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 市物价部门重新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办案交警审核确认。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交通事故做鉴定程序”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做鉴定程序,除此以外,还有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的概念以及事故车评估的流程,专业的问题,需要找专业的人解决,对于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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