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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裁定书申请复议的期限
释义
    一、法院裁定书申请复议的期限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复议,但是暂无规定复议期限。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为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罚款、拘留均赋予了当事人申请复议权。
    
    二、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
    三、行政复议的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法院裁定书申请复议的期限”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法院裁定书申请复议的期限,根据分析,这种情况目前没有固定的期限。除此以外,对于行政复议的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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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