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购产品发生正常损失可以抵扣吗 |
释义 | 一、外购产品发生正常损失可以抵扣吗 正常损失是可以抵扣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二、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客户视同销售吗 是的,需要视同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是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三、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时视同销售吗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时,不视同销售处理。根据税法要求,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也视同销售。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时,应将对应的进项税转出: 1、企业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实际用于员工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外购产品发生正常损失可以抵扣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外购产品发生正常的损失是可以抵扣的,只有非正常损失就不能抵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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