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可以指定执行财产吗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可以指定执行财产吗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指定的是自己的财产,属于可执行范围就可以。 二、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1、确定管辖法院 地域管辖: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2、法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成立清算组并确定成员。 自愿参加清算组且优先考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指定清算组的成员:按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人民法院个人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组成清算组;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共同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为单数,并指定清算组负责人。 4、终结 三、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的裁决生效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书内容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裁决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被执行人可以指定执行财产吗的内容,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对于执行的财产可以进行指定,但是执行的财产需要具备可执行的条件,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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