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孙是否有继承财产权 |
释义 | 一、子孙是否有继承财产权 拆迁补偿的政策性比较强,各地补偿的对象及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但一般的,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者或居住者,并且户口要在拆迁房屋处。因此,对于户口不在的其他人,没有权利要求分得补偿款。 二、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三、继承权的主体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子孙是否有继承财产权”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子孙是否有继承财产权,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分析。除此以外,对于继承权的概念以及继承权的主体有,必要找一下法律网律师,多加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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