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未年检车辆会被扣三分,同时还会被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十二项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十二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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