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共有人擅自签订抵押合同能否撤销 |
释义 |
一、房屋共有人擅自签订抵押合同能否撤销 房屋共有人通过欺诈等手段,擅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时,受欺诈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房屋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二、可撤销合同的特点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相同之处,如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而使合同自始不具有效力,但是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他可以申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 三、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如何办理 实际中,在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时,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那么凭借着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到房产局送件窗口就可办理。 如果双方不是夫妻关系,那么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相当于一次二手房屋买卖。因此,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可参照二手房买卖的程序进行,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2、进行房产价格评估。 3、带上相关合同即身份证明的资料,至房产管理中心办理。 4、拿到受理申请书后,到税局交纳相关税费,拿取契税证。 5、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6、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不过,不管是哪种情况去办过户,都要记得带上下面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共有人擅自签订抵押合同能否撤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抵押合同是共有人通过欺诈等手段签订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抵押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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