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指评残十级标准 |
释义 | 一、手指评残十级标准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以上)。 3、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4、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5、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6、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 二、几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证件。 在我国,目前残疾的类别可以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等七种类别。 我国目前通行的是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一代残疾人证已经过时了。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一些比较特殊的待遇。残疾证的发放需要先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拿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照片向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申请被受理后,办证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果符合标准的话,县级残联会发放残疾证。 能不能办理残疾证关键是看申请人申请的资料是否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如果符合的话就可以发给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人指哪些人 (1)视力残疾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人; (2)听力残疾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人; (3)言语残疾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的人; (4)肢体残疾人,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的人; (5)智力残疾人,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的人。此类残疾人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 (6)精神残疾人,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并由于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人; (7)多重残疾人,是指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的人; (8)其他残疾的人,是指没有归到上述类别的残疾人,如心肺残疾人、脑瘫残疾人。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手指评残十级的标准还是很严格的,比如说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等等情况。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手指评残十级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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