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法定解除条款民法典 |
释义 | 一、合同法定解除条款民法典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由于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故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注意事项;解除的意思表示无须以诉讼的方式为必要,但并非不能以诉讼的方式行使。如果解除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解除权,合同应自起诉状的副本送到被告时解除,而非法院作出判决时解除。 三、法定合同终止的情形 法定合同终止的情形为法律规定的导致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履行完毕; 2、债务法定或者约定抵消; 3、提存标的物; 4、债务被免除; 5、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6、合同被解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法定解除条款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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