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否保全被告在国外的财产 |
释义 |
一、可否保全被告在国外的财产 (一)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2、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 3、 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4、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 二、诉前保全财产申请境外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一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三、诉前财产保全流程 (一)提供财产线索 (二)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三)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四)法院裁定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可否保全被告在国外的财产相关内容,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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