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经营企业和合伙企业 |
释义 | 一、合作经营企业和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合伙企业注册地址 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必须是商业性质的办公楼,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6、财务人员 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二、合伙注册公司的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股权分配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至少得遵循以下原则: 1、创始人要保证绝对的控股权 一般情况下,创业者在设立公司以后,都要快速地进行融资,而融资过程中,投资人除了看创业项目是否能赚钱以外,更多看重的就是创始团队的股权结构是否合理,这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看创始人是否对项目,对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只有创始人对公司具有足够的控制权,投资人才放心把资金投给这家公司。 2、股权价值最大化 对创业公司来说,公司的股权是极其宝贵的,大家一定要对股权的价值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这是因为,一方面创业公司要通过出让一定的股权来换得投资人的投资,股权被看作是融资的一个手段;另一方面,创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要用股权来引进所需要的合伙人,或者是作为一种激励的手段来更好地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所以,一定要认识清楚股权的价值,把股权的价值利用到最大化,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取更多资源,包括找到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 股权是融资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股权分配要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但是在公司寻找投资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创业者为了吸引投资人的一两百万的投资,就出让30%~40%的股份,这样的做法是比较忌讳的,因为以后再需找新的投资人时,就没有更多的股份提供了。 3、不要平均分配股权 平均分配股权,在平时的公司结构中是常见的一个现象:一个公司有两个股东,两个股东各持50%的股份;或者一个公司三个股东,持股比例为33%、33%、34%这样的比例。这是很多创业者容易踏入的一个分配误区,这种做法非常危险,在创业初期看起来这似乎平衡了几个合伙人之间的利益,但是实际上公司没有真正的控股股东,公司一旦发展壮大以后就极其容易出现分歧,平均分配的股权致使没有一个人有绝对话语权,结果往往是几个合伙人之间不欢而散,甚至公司最后四分五裂。平均分配股权的坏处是,创始人无法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极有可能会导致公司僵局。 所以从法律角度和以后融资角度考虑,公司创始团队或创始人持股比例最好达到70%—80%是比较有利的。之前我们也接触到很多的客户,创始人刚开始持股比例只有51%,经过连续几轮融资和稀释之后,最后只持有不到10%的股份,这样就对公司后续的控制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如何注册有限合伙企业 首先提出名称申请,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正式申请登记申请的材料目录包括: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以上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作经营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相关内容,合伙和合作经营企业是不一样的,两者的性质都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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