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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补缴工伤保险
释义
    一、如何补缴工伤保险
    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可前往社保局进行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三、工伤保险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1、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工伤职工或者单位对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不服的;
    (3)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如何补缴工伤保险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补缴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补缴,由用人单位去社保局办理,如果用人单位不缴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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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