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还有保证金吗 |
释义 | 一、工程还有保证金吗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不是硬性规定的,一般是5%,也有10%的,没见过10%以上的。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解释原因如下: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二、保证金收取应该遵循的原则 1、保证金的金额要大于合同预付款金额,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 三、招标文件需要约定哪些事项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工程还有保证金吗”方面的内容,本文主要向大家介绍了工程是否还有工程保证金,还有保证金收取需要遵循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所需要约定是事项,对于保证金的问题,建议不妨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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