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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分公司手续是怎样的
释义
    一、设立分公司手续是怎样的
    设立分公司手续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工作人员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
    3、领取营业执照。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设立分公司手续是怎样的的内容,设立分公司时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不属于独立的法人,是不需要独立的进行交税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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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6: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