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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仲裁吗
释义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仲裁吗
    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注意不要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效期。
    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二、离职时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证明吗
    劳动者离职时要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条款的第(三)项规定说明,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况出现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与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仲裁可能会难以得到仲裁庭的支持。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法律网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四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一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六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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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9: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