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兽药厂手续转让 |
释义 | 一、兽药厂手续转让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4号令)第五十八条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怎么样才能开兽药厂 先到当地县畜牧局兽药监察所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再持《兽药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即可。 (一)申请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三、如何审查检验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并制作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能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当场补正的,申请人当场补正后即时受理。无法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并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4、因为事项复杂无法当场判断材料是否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办部门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或受理通知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为您带来的关于“兽药厂手续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阅读以上相关法律知识,我们知道兽药经营许可证是不可以转让的,但是对于厂子是可以进行转让变更登记的,切记不要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项。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存在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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