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生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可以分成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伤残的。 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呢,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根据这四级医疗事故,其中呢,按照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了伤残等级的一到十级,在此处。 需要另外指出的是2010年咱们国家《侵权责任法》(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实施之后呢,医疗事故这个概念,在法律实践当中,了用的越来越少,甚至对于医疗纠纷案由都已经更改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因此,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是越来越少用,所以呢,建议患方当事人慎重选择。 二、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三、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限制吗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没有时间的限定,但是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在收到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要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交齐相应的材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的内容,对于医疗事故的判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可以根据对患者造成的损害进行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可以分为四个等级,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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