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赔偿多久能下来呢?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赔偿多久能下来呢? (一)民事诉讼赔偿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只是诉讼走完了一个程序,如果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审结,估计至少也得3个月时间。假如,被告仍不按判决书履行赔偿义务,你只能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将决定你的强制执行能否顺利。 当然,如果被告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也愿意履行法定义务,那么赔偿款应该较快赔付到位。 而交通事故诉讼开庭后一般:一审3个月结案,二审3个月结案,结案后1个月后左右能拿到赔偿。 (二)原因: 1、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 2、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 3、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 4、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四)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如何起诉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证据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2、确定管辖法院 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 二、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民事行政诉讼中违法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法院裁判的顺利执行对有妨碍民事、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性手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和拘留。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对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和拘留。对违法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认定,可以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是否针对妨害诉讼的行为实施;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性质; (2)是否与妨害诉讼行为的性质和程度相适应;采取妨害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例如,对于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只能采取拘传,如果采取拘留、罚款等较重的排除妨害的强制措施,并且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国家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又如,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要根据其程度不同,采取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等排除施。对于较轻的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要尽量采用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等较轻的措施,而不能动辄采取罚款、拘留等较重的措施,否则对于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就应当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2、暴力行为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行为 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在不应使用武器和警械的场合使用了武器和警械; (2)武器和警械的使用超过了法定限度。对此,公民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并造成的损害,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下列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6)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对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文书执行错误 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包括下列行为: (1)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2)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3)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4)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5)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财物毁损、灭失的; (6)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三、民事赔偿的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一)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由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赔偿多久能下来呢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要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故,法院做出判决后,具体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赔偿,这和法院的执行力度以及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有很大的关系。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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