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
释义 | 一、父亲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父母欠债无力偿还的话,子女不需要替父母偿还债务。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否则,子女是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子女一旦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也就继承了父母的债务。这时候就有义务替父母还债了。如果财产继承人愿意用遗产来清偿债务,那可以按继承比例来进行偿还。 ![]()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债务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债务人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债务人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债权人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其次,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父亲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的相关内容。现在都是法制社会了,就不要再搞封建迷信那一套了,谁欠的债务就应该由谁来偿还,当然催债的人也不能使用暴力的手段催收,对方实在还不上钱的话也可以适当的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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