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
释义 |
一、国家征地价格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1、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价值。土地是农民就业和养老的基本的物质资料,对农民而言,它兼有生产和保障的双重功能。 2、失地农民在征地前对土地的投入。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主要集中在维持和改善土地的生产经营条件上,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不仅仅包括为了确保当年收成的投入,也包括对土地作基础性的长期性的投入,特别是对于荒地、废田等,为了使其变成熟地良田所作的投入更是惊人。 3、土地增值收益的分成。农民能不能对征地后的土地增值收益有一定的分成(共享权),往往是农民愿不愿意土地被征收的一个重要因素。既然土地已经确定给农民使用,那么作为土地所有人的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增值收益应该获得多少的分成,体现在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交换价值。 ![]() 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中规定,征地工作应包括以下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三、国家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国家征地拆迁如何补偿"等相关法律知识。不同类型的土地或者房屋,补偿款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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