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交通事故在哪起诉 |
释义 |
一、异地交通事故在哪起诉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3、按一般管辖原则,可向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赔偿权利人在选择诉讼法院的时候不能盲目,需要首先了解各管辖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异以及案外因素、执行状况、异地诉讼成本等情形,综合考虑,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交通事故起诉材料有哪些 1、必须提交的立案证据 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费单、挂号单、病历、出院证明、车损评估单等;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讼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受害人死亡证明。 2、可以提交的立案证据 受害人伤残的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车损评估单、车辆维修费等单据;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误工费证明、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经济收入证明;其他证据。 三、交通事故异地起诉如何进行 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3、开庭审理。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由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收集的关于异地交通事故在哪起诉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异地交通事故一般是由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所属法院管辖。注意,建议起诉前先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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