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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效力有哪些
释义 ​  一、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效力有哪些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合意。所谓抵押合同的成立,就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成功地完成了签订抵押合同的全过程,并达到了订立抵押合同的预期目的。抵押合同的成立从实质内容方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系真实意思表示,且抵押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抵押人须对抵押财产享有处分权;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就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即抵押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担保法》第39条规定;
    4、抵押合同必须依法签订。
    
       二、抵押合同效力
    1、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权的效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抵押担保对抵押物的效力。抵押担保的效力一般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和从权利。
    3、抵押担保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1)收取孳息权。抵押权人对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收取权。
    (2)抵押保全权。
    (3)抵押权的让与和提供抵押权。
    (4)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变卖后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5)抵押权人的义务。
    4、抵押担保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保留抵押物的占有权;在抵押物价值内设定复合抵押权;依法处分抵押物的权利。抵押人的义务:保持抵押物完好的义务;处分已登记的抵押物的,有告知抵押权人和受让人或其他相关人的义务。
       三、抵押登记效力
    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就是说,抵押合同的生效,公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综上所述,抵押合同的效力包括担保债权、对抵押物和抵押人的效力、抵押保全权、抵押权的让与、优先受偿权等,抵押登记的效力是对外抵抗第三人的效力。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对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效力有哪些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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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6: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