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遗嘱范本如何书写 |
释义 |
一、房屋继承遗嘱范本如何书写 房屋遗嘱格式范本 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继承此房产; XXXXXXX(省略)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X(签名盖章)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各国对遗嘱形式都有具体规定,如大陆法系诸国规定了4种形式: 1、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2、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3、密封遗嘱,即遗嘱写好后,由被继承人亲自密封,交律师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 4、代笔遗嘱,即被继承人授意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给合法证明属实。 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 法律咨询: 网友: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遗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之一,我国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因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伪造或者毁灭遗嘱。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继承遗嘱范本如何书写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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