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需要去公证吗,如何办理公证手续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权需要去公证吗,如何办理公证手续 放弃继承权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声明书进行公证。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反悔能否撤销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三、放弃继承权材料答疑 网友提问: 办理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答: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放弃继承权需要去公证吗,如何办理公证手续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放弃继承权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声明书进行公证。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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