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变更承租人流程及手续 |
释义 | 一、公房变更承租人流程及手续 公房变更承租人流程及手续是: 1.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 2.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4.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二、公房变更承租人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 三、公房变更承租人的条件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的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进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再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后续的变更申请。另外,申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需携带所需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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