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何时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中何时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 在一般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鉴定主要出现在两种情况下,一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于涉案机动车进行检测及鉴定,以确定涉案车辆机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在发生较为轻微的交通事故时,可能会对涉事的非机动车进行鉴定,以确定其在重量或速度等因素上是否已经构成机动车的标准。 二、交通事故鉴定期限到底是多久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规定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三、交通事故鉴定程序及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通知时间做鉴定; 5.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鉴定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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