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借公司款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向公司借款事由有哪些 1、个人向企业借款事由有:为单位购置零星办公用品(购置大额大宗办公用品要转账)、出差备用金、预支工资(生活费不够)等等,个人向企业借款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批手续。 2、职工个人向公司贷款需带以下资料: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单位对个人的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借款人户口复印件(原件);购买100%的产权,需带“优惠售房审批表”复印件,同时填写“乌鲁木齐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产权权益抵押证明书”;购买33%的产权,需带“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复印件,同时附借款人67%的私房产权证复印件;购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需带安居工程住宅(经济适用书)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借款人已交购房款30%以上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单位应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汇交、支取、贷款情况以及售房款帐户帐号写一总证明。 二、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么写 1、标题:借条 2、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期限利息。 特立此据为凭。 3、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三、法人借公司款如何处理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向公司借款;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判断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如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法定代表人拒不偿还,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定代表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在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时,应当履行相关程序,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约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不宜超过一年,以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的行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法人借公司款如何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人一般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如果法人是公司股东长期借款不还,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零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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