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行政复议期限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③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④属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1、根据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来选择行政复议机关提交材料。 2、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提供相应证据。 三、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族, 被申请人:XXX房产管理局 住所地:XXX 法人代表:XX 职务:XX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年X月X日作出的宁房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行政复议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制度。房屋拆迁所涉及到的专业的法律问题比较繁琐复杂,建议遇到这方面问题的被拆迁人及时咨询法律网的专业拆迁律师,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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