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认购协议与房屋认购合同有何区别 |
释义 | 一、房屋认购协议与房屋认购合同有何区别 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在以下方面存在区别: 1.目的:认购合同是预约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则是本约合同,其目的是为了确定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的权利义务。 2.内容:认购书中约定的内容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而房屋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 3.签订时间点: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而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房屋买卖合同签了卖方反悔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签了卖方反悔的处理方法是: 1.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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