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最新成都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接下来由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2022年最新成都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2022年最新成都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申请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的进行登记的请求。一般来说,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登记。 2.受理。受理的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在形式上是否符合受理的要求,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申请材料上的内容与申请登记事项是否符合、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以及申请材料之间的内容是否对应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登记机构予以接受,并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登记费用。 3.审核。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在决定是否登记之前,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以保证登记结果的准确。 4.登簿发证。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因此,登记人员对登记材料审查合格后,应当及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完成登记,并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不动产登记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吗? 1、受托人代为申请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1)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 (2)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 (3)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代理人应当共同代为申请,但另有授权的除外。 2、监护人代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2022年最新成都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审核中发现问题,经完善手续后可继续办理,工作时限以补齐手续之日起计算;如不能完善手续,将不予登记,需申请人持受理凭证及身份证明共同前去撤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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