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还能翻案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还能翻案么 1.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对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是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的。 2.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申请时应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4.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划分。 5.法院的判决将作为事故责任的最终依据。 二、适用复核申请条件 在提出复核申请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复核申请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或者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或者事故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进行书面审查,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 三、法院判决为最终依据 1.如果经过复核程序后,当事人对结果仍然不满意,或者复核申请被终止,那么最终的判决将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故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责任划分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最终的判决。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复核申请和诉讼等途径进行维权,但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的内容包括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进行书面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复核结论。 如果复核申请被终止或者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你觉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有什么疑点吗?如有疑问,不妨在法律网上寻找答案,我们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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