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汽车转买、转让、变更时保险该怎样处理?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应凭工商部门认可的发票或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动手续后,向保险公司公司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称谓使之具有可保利益。 当改变使用性质或改装变型,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批改车辆使用性质或车型。如增加危险程度,除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外,按规定应补交保险费。 2、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3、车辆是否可以超额投保? 超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高于新车购置价,但超额投保并不能得到超额赔偿。因为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超过新车购置价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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