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买卖合同通常在承诺生效时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1.对于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合同一般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2.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即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1.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2.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这些条件成就时生效。 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才能生效,则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如果未办理这些手续影响了合同的生效,这并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5.如果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这些义务,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三、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 当买卖合同不成立时,不会形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 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不同情况,可能会产生以下两种后果: 1.如果合同不成立且当事人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2.如果合同不成立但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1)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情况,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 (2)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关于买卖合同你还有什么疑问吗?欢迎留言提问法律网,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学习法律知识,保护自身权益,从现在开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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