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委托人的介入权和第三人选择权 1.委托人的介入权指的是在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取代受托人的地位,介入到原本是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 2.第三人的选择权是指因为委托人的原因而导致代理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此时享有选择权。 二、委托人的介入权条件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 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2.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代理纠纷,不妨登录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